难道,这就是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想要的结果么?-j9九游会真人
大同大成双语学校霸凌事件刚出来,就有很多网友猜测处理结果:校长免职、对施暴学生予以训诫,结果出来,居然得到有效印证。
校长免职暂且不提,一直以来,对施暴者的处理竟然千篇一律,不管是给受害者造成多大的伤害,即便是让之小小年纪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,即便是给之一生难以平定的心灵创伤,即便是让之精神受到不可逆的伤害,都无一例外,训诫成了对施暴者的唯一手段。
3月份海南临高霸凌事件,被定性为互殴甚至不予处理;
4月份广州花都霸凌事件,满十四岁的施暴方被宣布拘留五天但不予执行;不满14岁的就个口头批评;
6月份山西襄垣霸凌,施暴者被批评教育;
7月山西介休男孩被逼吃粪便,责令家长对施暴者训诫;
9月介休女孩被逼喝酒休克送医,对施暴者予以训诫,值得指出的是,7月和9月两次次的主要施暴者均为郎某。短短时间,一犯再犯,倒是直接检验出了所谓的训诫教育效果成色究竟何如?
可惜的是,本次大同大成学校霸凌事件,又是比葫芦画瓢。
可以想见,如此处理,对施暴方来说,约等于不处理,如果训诫能起作用,恶行不会长达两三年之久,如果家长能做好教育,就不会出现如此突破下限的恶行;
所以说,这样的处理只能平复事件,却平复不了受害方的心理创伤;这样的处理不过是蜻蜓点水,丝毫改变不了施暴方的丑陋本性;既无益于受害孩子的正常成长,更会使施暴方继续野蛮发展。
当一个孩子发现自己作恶可以不收任何惩罚时,可以想见,接下来他又会如何有恃无恐,如何无法无天,如何继续作恶,借以时日,我们看到的一定是这样的结果:会有更多的孩子受到伤害,一个一个一生都充溢着敏感、自责,恐惧、仇恨的孩子,两个一生都凶恶、残忍、无情、乖张的怪兽。
难道,这就是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想要的结果么?
不信,且走着瞧。